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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又发文: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一刀切争议

作者:幸福鱼苗 时间:2020-02-09
摘要:2月8日,针对风口浪尖上的野生动物,新华社再度发文,直接指出全面禁食,一刀切的争议大。 (下面为原文) 疫情当前,追本溯源,人们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到蝙蝠等野生动物身上。据...

2月8日,针对风口浪尖上的野生动物,新华社再度发文,直接指出全面禁食,一刀切的争议大。(下面为原文)

疫情当前,追本溯源,人们又一次把目光聚焦到蝙蝠等野生动物身上。据相关科研结果,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源于蝙蝠。

从一些人的餐桌美味到人人喊打,许多人提出应立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记者为此采访了业内专家和部分野生动物养殖户等。
  
吃蝙蝠谁来管?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我国有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98种、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308种,还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1591种以及昆虫120属所有种等都纳入保护范围,禁止包括食用在内的上述所有行为。

但是,包括蝙蝠、鼠类、鸦类等约1000种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未列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

“动物防疫法中对动物防疫的范围规定,针对的是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说,虽然蝙蝠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是“自由之身”,在动物防疫法中却处于模糊地带。由于缺乏相应的检疫规程等因素,实际操作中根本无法实施检疫。

蝙蝠,或许还真是监管的真空地带。

除了蝙蝠,穿山甲、果子狸、蛇等都曾是一些食客餐桌上出现的“野味”。

专家表示,很多野生动物中都存在大量病毒、细菌、寄生虫等有可能危及人类健康的隐患。滥食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而且会对野生动物资源和整个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从而引起整个生物链的崩溃。

吃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安全不安全?

“野生动物”这一概念,不仅指自然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还包括人工繁育的除家畜家禽之外的所有动物。因此,同样是一种动物,如果捕食自然野生状态下的就可能触犯法律,但如果是人工养殖的则没有问题。

例如,自然生境中的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捕会受到法律严惩。但由于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在一些地方,人工养殖梅花鹿已成为作为药用、食材等的新产业。

在广西灵山县,养殖眼镜蛇和滑鼠蛇已成为当地农户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蛇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蛇类研究会副会长冯德进说,灵山县约8000户农户养蛇,之前这些农户90%都是贫困户,通过养蛇陆续脱贫了。2019年全县共养殖420万条蛇,全部集中到广东佛山蛇类批发市场销售,养殖的蛇类多数时候是赚钱的。

黑龙江拜泉县梅花鹿养殖大户杨树林介绍说,他家一年养殖梅花鹿200只左右。不仅交易鹿茸、鹿种,一部分鹿还供应到广东。“养梅花鹿省人力、吃得少、价格稳定,一头鹿每年至少挣三四千块钱。”他说。

据统计,我国以供应食品、毛皮、药用原料、科研试材为目的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约100种,养殖企业及养殖户约50万家(户),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年产值约500亿元。

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仍面临检疫等现实问题。冯德进说,蛇是后来发展起来的产业,当地没有检疫部门受理,更没有检疫标准,发不了检疫合格证。他还透露,进入市场的大部分野生动物也都没有检疫标准,如竹鼠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动物疫病防控是农业农村部门的职责。但由于野生动物种类繁多,情况复杂,防疫检疫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监管到位。

检疫缺失的现实下,的确很难说,用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是安全的。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否可行?

为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疫情暴发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些科学家也联名呼吁尽快修改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不过,市场上仍然有不同声音,认为没必要“一刀切”。杨朝霞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应树立公共卫生安全的立法理念,建议在扩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三有”动物范围的同时,明确禁食蝙蝠这类有证据证明极有可能有食用风险的野生动物。动物检疫法也应填补漏洞,不管是合法还是非法捕获的动物,只要在市面上出售,都要进行检疫。
 
但是他并不建议全部取缔人工饲养野生动物这一产业。“法律是一种利益平衡,为保护一种利益损失另一种利益,在没有做好平衡的情况下会引发新的问题。”他说。

贵州省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管理站站长冉景丞表示,人工饲养的梅花鹿、鸵鸟等不应该归入对野生动物的管理范围。只要养殖技术成熟、检疫标准完善,它们完全可以当作家禽家畜饲养,满足市场需求。

冯德进认为,发展野生动物养殖是一些地方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监管检疫,实现规范管理,让产业更好发展。

一些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评估出台养殖技术成熟、适合人工饲养的动物名单,规范检疫标准,允许这类物种进入市场,做到合法来源可追溯。同时,不是合法来源的,尤其是盗猎盗捕,要坚决打击。

但也有人认为,只有从立法层面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才能堵住非法盗猎盗捕进入市场的漏洞,这是关系14亿人生命健康安全的大局。

目前,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产业,何去何从仍未有定数。

而政府打击野生动物的问题,泥鳅、牛蛙、甲鱼等多种水产品无辜躺枪,《农财宝典》也就此采访行业资深专家。


专家观点

珠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白俊杰:

1.将野生动物的概念扩大化不合适,像牛蛙是国外引进的品种,在国内已驯化养殖了几十代,不能认为还是野生动物。

2.可大力推广已审定的水产良种。

3.加强苗种和养殖品种的检疫工作。


珠江水产研究所前研究员林文辉:

现在是关闭所有公共场所。任何与民生必需品无关的公共场所都尽可能关闭。这些生物虽然与病毒无关,但也不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只能为大家牺牲小家了。即使不关闭,谁还会在这个时候去水产品交易市场买牛蛙、泥鳅、甲鱼?

中国人的传统习俗是“猪粮安天下”,水产品历来当“奢侈品”消费,国家目前也只能尽量保证日常生活了。在这种大环境下,餐饮业是无法经营的,等到疫情解除,相信政府会有比较客观合理的政策出台——要么肯定列表(哪些动物可以消费,列表中没有列出的都不能消费)、要么否定列表(哪些动物不能消费,列表中没有列出的都可以消费)。

情急之下,快刀暂乱麻,先关闭与民生必需品无关的交易场所,避免人群聚集,是不得已的手段。但相信,疫情过后,会理顺的。按照“野生动物”的定义,阳澄湖大闸蟹也是野生动物,你说政府会禁止交易和消费吗?


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陈昌福:

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水产养殖动物能够传播新冠病毒!

在当前如此严峻的防控疫情形势下,禁止野生动物市场交易,是人们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有关部门在发布此类公告时,至少两个问题是需要明确界定和写明白的,否则,是很容易导致相关业者迷惑,甚至引起社会不安定的。

首先,需要在公告中明确界定所指的野生动物的范围,而且最好是根据“野生动物”科学定义的基础上给予界定其范围。如在国际上对野生动物的定义通常是:非人工饲养而生活在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又如在学术界对野生动物的定义通常是:凡在天然自由生活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生活状态下的动物,虽然经过短期驯养,但是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其次,需要在公告中,对野生动物列出明确的种类目录清单。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照上述学术界对野生动物的通常定义,可能所有的水产养殖动物均可能被判为“野生”的了。面对不明来路的中华鳖,人们也无法判定究竟是家养中华鳖还是野生中华鳖的。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将部分水产动物均判定为野生动物而禁止贩卖等生产活动的话,是一定会对我国的水产养殖产业造成难以预料的严重冲击的。

综上所述,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说明水产养殖动物能够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在这次疫情防控过程中,水产品多次“躺枪”对于水产养殖业者而言是很无辜的,也是不利于我国的水产养殖业顺利发展的。借此机会,郑重地建议广大的水产品消费者,要更加科学而理性地看待各种养殖动物与各种疫病之间的相互关系。例如我们不能因为发生了禽流感,而永远拒绝吃卫生的鸡、鸭等肉制品或者不继续养殖鸡和鸭吧?我们也不能因为发生了口蹄疫,而始终拒绝吃卫生的牛、羊等肉制品或者不继续养殖牛和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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