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高明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年—2030年)(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中提到,今后高明水产养殖区域拟划分为禁养、限养和养殖区,形成“一园四区N基地”的产业布局。
养殖发达要地,水产品产量超6万吨
高明区地处广东省中部,珠江三角洲西北翼,佛山市西部,濒临西江河畔。高明河沿岸水产养殖业发达,养殖桂花鱼、草鱼、罗非鱼、黄颡鱼、大口黑鲈、尖塘鳢、龟鳖、锦鲤等水产品种。
2017年高明区水产品的总产量6.41万吨(含捕捞产量106吨),水产养殖总产值为10.67亿元,淡水养殖面积为5041公顷。但目前,高明区的滩涂养殖还存在养殖布局不够合理、局部地区养殖废水污染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养殖生产方式落后、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低等深层次问题。
水域划3区,布局“一园四区N基地”
《意见稿》提出,高明区计划在原有规划基础上进行修订,把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均为养殖区,形成“一园四区N基地”的水产养殖产业布局。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具体划分如下。
1、禁养区
全区共划定禁止养殖区1196万平方米(约17940亩),占本规划水域滩涂面积的9.2%。包括高明水厂、杨梅水厂、合水水厂等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西坑水库备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高明合水桫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江河和航道、高明港区锚地、西江河、高明河和杨梅河堤防安全保护区及其它类型禁养区。
已经清拆的西江鱼排
《意见稿》强调,禁养区内禁止从事水产养殖活动,不得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限养区内要控制养殖规模,限制养殖方式,做到逐步减少养殖总量,并要对水产养殖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
2、限养区
全区共划定限制养殖区2848万平方米,占本规划水域滩涂面积的21.9%。包括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高明河、更楼河和杨梅河河道管理范围的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河心岛等、各镇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库、山塘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坑塘在开工建设前可临时养殖。
3、养殖区
全区共划定淡水坑塘养殖区8932万平方米,占本规划水域滩涂面积的68.8%。其中:池塘养殖面积3680万平方米。
所划禁养区内已养殖面积少,受影响养户不多
高明区农林渔业局水产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明区目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从事水产养殖的面积较小,影响的养殖户不多。今年高明已经完成了对西江养殖网箱的清理,为日后规划的正式实施打好了基础。
而《意见稿》也提到,由于水库养殖和江河捕捞的水产品占比不到2%,因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江河禁止养殖、水库限制养殖,不会影响高明区水产品养殖总量,还有利于池塘养殖补充清新水体,改善水库和江河生态环境。
延伸:佛山顺德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已正式印发
从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18年12月25日正式印发。
该规划明确范围为顺德辖区内的淡水水域,重点规划池塘养殖。规划旨在明确佛山市顺德区境内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有效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合理调整和规划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规划要求,到2020年,顺德区规划水产养殖总面积1.00万公顷;水产品产量达25.00万吨,比2017年减少0.50万吨;水产养殖产值63.00亿元,比2017年增加3.64亿元,年均增长率2.0%。到2030年,顺德区规划水产养殖总面积0.96万公顷;水产品产量达24.00万吨,比2020年减少1.0万吨;水产养殖总产值69.00亿元,比2020年增加7.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