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12月底湖北省武汉市暴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对我国社会、经济和民生等各行各业产生了严重影响,我省水产养殖也面临着产品销售困难、销量和价格齐降、新一轮养殖生产计划受影响等问题。目前新冠肺疫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现根据我省实际,提出水产养殖生产管理应对措施建议,供各地参考。
一、服务大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广大养殖业者要坚决服从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积极协助属地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用工制度,摸清场内人员情况,做好返岗人员情况了解和信息登记报备。严格执行水产养殖场封闭式管理,对所有进出养殖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和体温测试,场区内尽量做到分区管理、人员分开操作,生活相对隔离。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佩戴口罩和手套,尽量减少露天作业时间和人员聚集,做到勤消毒、勤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场区卫生和个人身体健康状况,确保人生安全。
二、分类施策,认真做好早春生产管理
广大养殖业者要树立疫情防控的责任心和稳产保供的使命感,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与掌握产业动态,切实加强养殖科学管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
(一)存塘水产品养殖管理
对已达到上市规格的存塘水产品,要根据疫情形势和市场行情,尽可能及早起捕上市。对一时未能出售的水产品,重点要加强水质管理,预防缺氧泛塘、病害发生和“倒春寒”影响,确保生产安全。主要做好:
1. 加强水质管理。今年尽管暖冬,但春节期间连续阴雨,水温较常年偏低,因此养殖池塘2月份要继续保持较高水位,待天气晴朗水温升高后,再适当添换新水,每20天左右使用一次微生态制剂或底质改良剂,确保池塘水生态稳定。
2.合理增氧推水。对养殖密度偏高的池塘、“跑道”和大棚,要定时开启增氧机。一般池塘在晴天中午开机增氧2-4小时,有缺氧浮头现象时可随时开机增氧,“跑道”养殖推水设备24小时不间断开启。
3. 适量投喂饲料。开食后,要适量投喂优质饲料,杜绝霉变饲料,同时搭配添加保肝护肠产品、免疫增强剂等,加快肝肠功能恢复,提高免疫和抗应激能力。饲料库存已出现紧缺的业主,可适当减少投喂量,或每周对鱼类实行1-2天的饥饿管理,在不影响鱼类正常生理功能的前提下,减少饲料投入和成本开支,还能一定程度改善鱼体体型、提高鱼体肌肉品质。
4. 加强病害防控。3月以后存塘水产品较易受真菌、细菌等感染,淡水鱼类易发水霉病、肠炎病、烂鳃病,海水网箱大黄鱼易发内脏白点病,温室鳖易用得氨中毒及溃疡病等。预防措施:主要是调控好水质,使用优质饲料、添加免疫多糖和中草药,每隔20天可用15kg生石灰或含氯、含碘制剂进行全池消毒预防。治疗方法为:细菌性疾病,在水体消毒基础上,内服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盐酸多西环素等国标渔用抗生素治疗,肠炎病也可用大蒜素拌饵投喂;水霉病,是捕捞、放养等操作擦伤鱼体后引起,因此早春期间要少拉网,发病早期可用含碘消毒剂或水霉净、硫醚沙星进行治疗;大黄鱼内脏白点病,低温期用二氧化氯或二溴海因等含氯消毒剂挂瓶给药,连续2-3d,开食后则根据药敏结果予以国标渔用抗生素治疗。温室鳖养殖:要注意控温、消毒和水质调控,控制养殖密度,减少应激反应,用三黄粉等中草药预防疾病。
5、做好日常巡查。加强场区巡查管理,开展池塘、大棚、网箱设施以及水、电、供氧、排污等系统的设施设备的检修与维护;做好现存饲料、燃料、药物等物资使用规划。尽量实现疫情期间生产正常有序。
(二)新一轮养殖生产管理
要根据疫情形势,重点做好全年生产计划调整、放养前准备和苗种放养管理等工作。
1. 适当调整生产计划。由于目前省际道路交通受阻或不畅,苗种生产企业要立足本地需求合理调整苗种生产计划,养殖主体要根据苗种供应和产品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品种结构和养殖模式,改养省内或属地周边县区能够提供苗种的品种。要适当调整全年的生产经营计划,随时做好复工的准备,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 做好放养前期准备。产品起捕后要进行晒塘、清淤,并在苗种放养前十天用生石灰或漂白粉进行消毒。放苗前一星期加注新水60cm,采用“肥水宝”等进行培育水质,使池水呈现淡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为30cm左右。稻田养殖小龙虾要做好低温肥水防苔、水草定植、暖春浅水育早苗工作。
3. 适时开展苗种放养:
(1)适当延后放苗时间。如因疫情管控影响放苗,可适当延后放苗时间。根据往年生产统计及实验数据,适当延后放苗对鱼虾类生长及规格无明显影响。
(2)苗种选购。非本场自繁苗种,在疫情期间可先行电话联系,待疫情过后,交通、物流恢复正常再行开展。选择品种纯正、规格整齐、体质健壮、活性强、健康无病的苗种,购自正规苗种场,有条件的要进行苗种检疫,且尽量选择较大规格苗种。
(3)苗种投放。苗种在入池前要进行消毒处理,投放时操作小心,动作轻快;选择晴天的上午和池塘的上风口操作,待包装用水与池塘水温基本一致后,再将苗种投放入池塘。同时,根据池塘条件、养殖模式和管理水平等,选择适宜的放养密度。
三、拓宽渠道,尽快出售压塘水产品
当前国务院和省政府陆续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医疗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供运输相关政策,广大养殖业者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及时了解主要水产品供求信息,运用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制度和民生物资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政策,尽快按程序申请办理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确保能够正常运输和销售。还要充分挖掘本地市场潜力,探索与邮政、快递公司等部门建立“基地直捕+邮政配送+市民餐桌”的配送模式,小区与村民拼团购买、专车配送至社区门口或村口等形式,尽力增加销售量,疏通存塘量,保障民生需求。
四、认真筹备,提前做好复工生产准备
广大养殖业者根据疫情确定全年生产经营计划基础上,认真开展池塘清整和设施设备清理保养,利用现代网络物流手段,积极筹备苗种、饲料等养殖生产必需物资。同时做好春节期间休假而不能回场员工的安抚工作,鼓励员工在家或外地安心做好隔离防护,疫情解封后尽快回场返岗;对场部缺人的岗位,积极组织现有人员进行网络视频、电话、书刊等方式的应急培训补岗。
全省各级水产技术推广人员、省水产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专家应主动对接当地养民,认真出谋划策,分类提供应对疫情的对策建议和技术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后,可以尽快恢复水产养殖生产。
相信全省广大水产养殖业主会与全省人民一道,携手同心、众志成城、克难攻坚,取得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全面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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